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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校

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2016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山西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1月23日上午,在会议中心第四会议室,校党委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领导师帅、贾锁堂、李思殿、丁耀武、李富明、高策、殷杰、韩勇鸿、程芳琴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师帅主持。

 

  学习会上,校党副书记丁耀武作了重点发言,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学校干部换届工作,交流了学习体会。

 

  校党委书记师帅在主持会议时,就如何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省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新规定,做好学校院系党委换届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把敢于担当作为必要条件,把实绩能力作为重要依据,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的培养选拔,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把讲政治、懂专业、有能力,想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干部选拔出来,带动全校各方面优秀人才形成推动学校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严格把关,充分发挥学校人事酝酿小组的作用,保证干部换届工作取得实效。要把好政治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把好能力关,看是否具备胜任岗位、履职尽责的能力素养;把好作风关,看是否具有较好的道德品行和较高的群众公认;把好廉洁关,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三是要坚持严明换届纪律。认真贯彻省委“五个严禁、17个不准”要求,教育引导全校干部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形成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严格干部工作程序,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规范操作。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监督,实行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换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换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精神风貌,换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贾锁堂在发言中指出,当前学校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尤其是面对“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办学目标的实现,干部队伍是起关键作用的因素。要把院系党委换届工作与高水平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学校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学校机制改革相结合,真正形成聚才引才的良好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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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山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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